性格是人在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,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。它是人在活动中,在与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。人的性格要通过各种行为表现才能被认识到,如有的儿童喜欢做集体游戏,有的喜欢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玩,做一些安静的游戏;有的喜欢说话,热情、外向,有的说话少,安静、内向。
婴儿期儿童的性格特征刚刚显露,仅仅处于发展的萌芽状态。3岁左右的儿童由于独立生活的能力逐渐增强,能够自由跑动,会操纵一些简单的物体,懂得了不少事情,知识经验不断增加。因此,自以为什么都会做,对自己的力量估计较高,很有信心。他们常常想到什么就要做什么,不考虑后果,也不知道失败的危险,表现出不听话、执拗、顶撞。从3岁左右到5岁左右的儿童,几乎普遍存在这一现象和特点,只不过表现的程度不同罢了。在正确教育影响下,幼儿能够逐渐学会分辨什么是好,什么是不好;什么是应该做的,什么是不应该做的;不但能评价别人的行为,也会评价自己的行为。
不过,儿童对行为的最初评价带有很大的具体性和暗示性,如他喜欢的、感兴趣的事物,就认为是好的,或者老师说好的,就是好的,说不出道理来。到学龄晚期,儿童才能初步地进行独立的评价,开始从社会意义上作出“有理由的评价”。因此,学龄前期是儿童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,是奠定基础的阶段,对今后的性格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。